三重分局私刻主管姓名印章!自批公文被抓包
印章到底多好用?為什麼自己的名字印章是不能給人家使用原因,就有案例可以來看看,對俞大家都會須要用到印章,而印章可以用來做一些文件的依據,現代科技不得不說越來越厲害,厲害到連鈔票都可以偽造,但印章也很有可能被拿來用,只不過印章有特殊方式,比對過程就知道。
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一位23歲許姓員警,知法犯法遭移送,今年4月私刻長官印章用來自行批公文,離譜行徑持續半年直到上個月才被發現,警方展開自檢調查,依偽造文書罪將許姓員警送辦,並記大過調職處分。
據了解,許姓員警自2019年10月21日分發到新北市三重警分局,由於認為業務繁重,公文稽查催辦壓力龐大,於是今年4月偷偷私刻長官印章,藉此自行批公文歸檔,被發現之前已經私自批了200多件公文。
但魚目混珠終究無法永遠瞞天過海,分隊長有次翻閱歸檔公文時,卻驚訝發現自己完全沒印象曾有簽核,一查下去才讓許姓員警的犯行曝光。
警方表示,已依法將許姓員警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,並記大過調到警備隊處分,且將後續追究相關行政考核監督不周的責任。警方強調,將持續加強教育、宣導,提升員警法治觀念,落實公文承辦流程,以防類似情事再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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